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以下两种基本类型; 1、...
1.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 2、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这一类商业秘密也是有重大价值的,它的泄密虽然不象关键性商业秘密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是也会使企业大伤元气,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其他具备商业秘密要件的情报资料,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一般性商业秘密对竞争者也是有价值的,但是竞争对手得到它不会使权利人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诉讼纠纷等方面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在约定范围内有生产和销售的独占使用权,这种独占权甚至可以约定排斥许可方使用。在这种情形下,许可方仅保留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自己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 2、排他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期限内约定,除了许可方还可以使用商业秘密外,许可方不能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3、普通许可。被许可方不仅限于一家,在约定范围内可能许可数家或更多家使用其商业秘密。 4、交*许可。合同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以一定条件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双方受益。 5、分许可。被许可方除了自己可以实施秘密外,还拥有在约定范围内,对第三人有再许可的权利。 6、混合许可。既包括技术秘密许可,又包括专利许可。这是国际技术转让中常见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5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103人已浏览
1,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