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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购入用于生产经营的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金,那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包含进项税金(增值税)如果购入的是不动产等,则不可以抵扣...
固定资产入账 资产新增 一、直接购买 1.1直接使用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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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卖出入账方法:(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2)发生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3)计算交纳营业税时,企业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按其销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贷:固定资产清理(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借:其他应收款贷:固定资产清理(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管理费用(属于筹建期间)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管理费用(属于筹建期间)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
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诉讼当事人诉讼主体要求。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可见合伙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合伙企业有较为独立的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实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所承担的,并不是普通的连带责任,而是一种“替补性的”责任。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具体说来: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记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购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接原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账。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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