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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未依约交付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买方主张按逾期交付使用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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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依照《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4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有约定,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即超过部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则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样处理,是将出卖人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视为瑕疵给付。这样规定,一方面能促使出卖人规范开发、销售楼盘,另一方面给买受人比行使解除权获得更多的优惠,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合同有效,避免出现房地产逆向流转的后果。
一、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当事人未支付房费的,对方可要求支付房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三、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者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在符合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价出现大额波动,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也可以要求违约金外赔偿损失;四、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可以要求赔偿,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者应该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违约金; 五、定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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