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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和细则以及审查指南2010,都规定了这种方式不可以。1是申请日无法确定。2是申请人主体资格无法确定。所以不符合受理条件。1如你是中国国...
可以,中国加入了《巴黎条约》,所有条约成员国内的首次申请,依优先权标准都可以相互要求优先权。在中国大陆首次提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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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期间还要交年费来维持专利,到期以后就成为无法律效力的公开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实施了,可以重新申请该专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专利过期的期间内,其他的任何人都可以抢先注册您的专利,所以需考虑被无效的可能。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必须首先/同时在中国申请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然后,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这样,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 2、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者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在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有关文件送交专利局备案。 4.中国居民或者国民按照本办法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的,其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是中国专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0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1、可以共同申请; 《专利法》 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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