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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假肢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如果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的必须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继续承担。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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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假肢器具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对假肢费用的使用年限及费用限额做了严格的规定,超出标准的,由职工本人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一次性支付的可能,建议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津贴。
工伤事故假肢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可以到指定的机构安装假肢,超过规定的标准,自行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五级工伤职工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非本人提出,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工伤职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但是,工伤职工对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属于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且身体条件适合,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有服从的义务,不服从不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报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6月21日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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