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试用期已过.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正确, 2,社会保险费应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标准计算和缴纳. 3,工资支付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收费标准各省不一致,2008年5月之后收费有变动, 5,企业规定未按时上班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制度进行过公示和告知吗若有,你就要负责举证是谁(领导)同意你8点15分上班. 6,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结论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9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1,020人已浏览
3,0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