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以下恢复供你参考:如果该退休教师所在学校为事业单位的话,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休教师为事业编制。其抚恤金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丧葬费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不同,像我湖南省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规定: (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
丧葬费各省市标准都不一样,一次性抚恤金,目前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抚恤标准,统一以我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应数额计发,具体标准为: (一)丧葬费:7个月。 (二)一次性困难补助6个月。 (三)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费:因公死亡的,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按60%发给,农业人口每人每月按55%发给;非因公死亡的,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按50%发给,农业人口每人每月按45%发给。离休人员遗属仍按闽人薪[1996]39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低于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一次性抚恤金:在职因公死亡的为本人4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为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以死亡当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作为基数计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1人已浏览
469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5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