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无效。
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转让条件: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房屋具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按规定标准竣工验收;基础生活设施已满足交付使用条件。以下财产不能转让: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纳入拆迁公告范围的;鉴定为危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未经抵押权人、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意。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6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