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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如下:(一)违法事实清晰,情节简单,结果轻微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处罚:1、警告2、对市民处50元以下罚款3、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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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 2、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简易程序已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领域中得到运用并显示其优越性,尽管在行政复议领域简易程序的规定尚处空白,但在国务院2004年3月22日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则已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要探索建立简易程序解决行政争议。
“可以” 简易程序的最终结果也是属于法院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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