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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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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 2.针对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执行中发现怀孕的应当释放。有关规定见《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处罚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相当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处罚的原则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是法定原则处罚的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处罚的权利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第二,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相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得违反公正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依法裁判,公平处罚违法者。不能在同等情况下给予不同的处罚,也不能在不同情况下给予同样的处罚。第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适应受罚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严重程度和减免应当适应违法行为。四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运作。一种行为不再被理解。二、一行为不再处罚。(3)一种行为不再受到同样的惩罚。(4)一行为不得罚款两次以上。当然,一个行为不再受到惩罚也不是一个恒定的法律原则有以下例外:合并处罚、多层次处罚、多人处罚、多行为。第五,行政处罚结合教育原则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它不仅是一种制裁,而且具有惩罚和教育的双重功能。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惩罚达到教育的目的。在适用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应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第六,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是指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行政对手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给予行政处罚而免于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由于行政制裁不同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和对象也不同。第七,申诉和赔偿原则对方依法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为了真正保护对方的权利,行政处罚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第八,处罚追究时效原则自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两年内未追究责任的,不再处罚。单行条例中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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