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间仍未进行工伤认定的,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了。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受伤后的一个月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受伤后的一个月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可以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时效,只要有工伤认定书,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随时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仲裁时效是以劳动能力鉴定作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你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不发生时效问题。你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公司没有给你工伤认定书,你需要向公司索要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给,你可以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公司交出工伤认定书。公司不交出的,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对公司进行处罚。另外你也可以找劳动局看看能不能由他们补一份工伤认定书或者证明之类的文件。
不能,时间太久,事实难以调查清楚。发生工伤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