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的做法显然是恶意转移财产,使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共同财产平分,但这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你可以...
1、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你老公确认房子为你们共有或为你们共同出资购买的,可以按共同财产处理。但这需要你老公出具书面材料给你予以证明。这种情况下,你老公如果将房屋单独出卖,也可能损害你的利益。 2、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该房屋为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你们产生离婚纠纷,你可以要求你老公对你进行合理补偿(一般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
建议拟定协议并去公证处公证,这样男方就不能变卖房屋了。
如果老房子的所有权人为你父母,则你们兄弟姐妹均有继承权,如老二私自将房子出售,你们可基于继承向老二提出要求补偿应继承的份额;如房子所有权人为老三,其养子只要未解除收养关系并未与他人建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依旧成立的话,其子或其其他继承人可以向老二请求赔偿。 如买房人明知老二没有权利出售该房屋,那么权利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该买卖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6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0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