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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起诉不判离,理由还是感情未彻底破裂。法官在是否判决离婚时,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综合因素。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能提前,前提是,有新理由新情形,就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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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以下情形或者是法官调解好的,是不会判离婚的: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1、第一次起诉没判离婚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双方符合上述情况就判决离婚,否则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次数跟法院判决离婚没有直接关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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