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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即可,如果民事合同中对违约赔偿标准的约定不够明确或者没有相关约定,可以按照违约行为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
直接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即可,如果民事合同中对违约赔偿标准的约定不够明确或者没有相关约定,可以按照违约行为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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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约产生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有约定的,就按照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违约赔偿的计算没有约定,此时可以参照法定的计算标准以及实际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因违约产生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有约定的,就按照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违约赔偿的计算没有约定,此时可以参照法定的计算标准以及实际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由建设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第二,由承包商拖欠工程资金引起的纠纷;第三,附属人和附属人之间存在工程债务或管理费用纠纷;第四,供应商拖欠。雇员工资的纠纷。以下对各种类型的纠纷进行分析:1、关于第一个纠纷,根据《说明》第25条的规定,如果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承包人可以向双重承包人、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提起诉讼,该规定与《意见》第43条的规定内容一致。因此,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应以发包人为原告,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在挂靠中就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都做为共同被告。2、关于第二次纠纷,发包人是债务人,受益人是名义债权人,受益人是实际债权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挂靠人不能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只能由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赋予挂靠人为原告,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3、关于第三种纠纷,在排除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以外,应根据合同相对性来处理,即诉讼主体是挂靠双方。如果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导致被挂靠人拖欠挂靠人工程款的,按《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挂靠人为原告,发包人.被挂靠人为被告。但后两者并不是共同被告,挂靠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起诉,也可以选择两者都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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