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安全四不放过主要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发生后,国家对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具体内容如下: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二、事故责任人未经处理不得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人没有接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具体内容是;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是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的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教育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三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1、t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2、t传达贯彻政府安全生产机构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3、t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4、t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5、t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6、t针对事故案例,找原因,查危害,定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使责任者和全体职工受到教育,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这些可以作为关键的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9人已浏览
1,048人已浏览
2,029人已浏览
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