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16)皖1722执异1号 异议人:陈某,女,19xx年1月出生,汉族,住安徽省石台县。 申请执行人:程某某,男,=xx年11月出生,汉...
撤回执行异议后,不能再申请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对于你的执行异议能撤销执行裁定书吗这个问题,知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4人已浏览
590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7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