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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基本流程: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
1、进入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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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宣告破产一般要经过如下六个程序:一、破产申请的提出对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不一定要求资不抵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实施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案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三、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如果是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这一步就免了。四、破产的和解与整顿,该部分不是破产的必经程序。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继续经营。如果不能达成或虽然达成和解但是经过一段时间整顿后的运营,仍无好转或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进入下一步。五、破产宣告与清算。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用破产财产来清偿企业的债务。六、公司归于消灭。
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第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 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 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 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据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须进行清算,及时向债权人赔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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