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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宣告破产一般要经过如下六个程序:一、破产申请的提出对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不一定要求资不抵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或者公司债权人认为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向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受理后,将指定管理人,并进行公告,告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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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登记。
1、进入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或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企业破产的程序:一、破产的基本流程(一)破产申请→由或自向法院申请破产(二)立案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继续经营(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登记。二、注意事项:债务人(拟破产企业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1)破产申请书(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提供担保合同)(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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