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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房如果没有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变更土地用途的文件或用地及建筑审批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权属来源不清楚、资料不齐全不能办理产权证...
自管房如果有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变更土地用途的文件、用地及建筑审批手续、通过竣工验收、权属来源清楚、资料齐全能办理产权证,如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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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管房如果有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变更土地用途的文件、用地及建筑审批手续、通过竣工验收、权属来源清楚、资料齐全能办理产权证,如果没有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不能办理产权证。
可以自己去办,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去办理。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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