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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要赔偿与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近似的金额。但如果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以及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或难以计算的,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参照该著...
一、著作权侵权相关法律适用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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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的相关规定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沫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违法所得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按照民事侵权行为处理。 犯本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侵权著作权犯罪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类型,所以,对于犯罪数额需要明确,在当下互联网、移动支付等发达的环境之下,侦查工作异常艰难,所以,对于证据搜集就非常重要。对于辩护律师而言,应当对证据链条是否完整,犯罪数额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质证,辩护工作不仅应当精细化,而且也应当有的放矢,做到有效辩护。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对著作权也来越重视,因为它不仅保障了著作人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目前著作权也可以进行质押,那么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在我国著作权案件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认定主要是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及法定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著作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因此赔偿损失的功能主要是一种补偿,一种利益的“弥补”和“填平”;所以就要求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为标准来赔偿。法定赔偿赔偿原则,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由审判考虑各方面音速综合酌定损失赔偿额。一般应当考虑以下要素:(1)通常情况下,原告可能的损失或被告可能的获利;(2)作品的类型,合理许可使用费,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独创性程度等;(3)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方式、时间、范围、后果等。
字体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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