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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新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
法律分析 一房二卖依法成立的合同均为有效。在合同有效的情形下,先办理过户的一方优先,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优先,均未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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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二、房屋的具体情况; 三、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四、交房期限; 五、权利担保; 六、违约责任; 七、正义的解决方式; 八、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也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上可见,无论是立法、行政法规,还是司法解释,预售许可证明均是针对商品房预售行为所做出的强制性规定。
对贷款次数及贷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作为出卖人,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以最快速度拿到全部房款,尤其是那些准备通过卖房改善住房需求者,其在卖房的同时还往往在买房,此类换房族往往着急回款去交纳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如果受阻,事情会变得很麻烦。对于银行贷款,我们应该有一个预期认识,那就是贷款存在审批通不过的可能。贷款审批通不过的原因有多种,如买受人征信存在问题、银行额度受限、贷款政策调整等等。还存在一种情况,即购房人的贷款申请虽然被银行受理并通过,但是额度却进行了调低,此时就会出现购房人需要向 第二家甚至更多家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每做一次贷款申请,获取贷款的时间自然就会延长。购房人在向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被拒后,能否再向另外的银行申请贷款?如果再次被拒,能否再次申请调换银行?上述问题,多数房屋买卖的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会很少考虑到,如果买受人提出的贷款申请顺利获批,双方皆大欢喜,但如果买受人向 第一家银行申请贷款被拒,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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