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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借贷纠纷先予仲裁不受理。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做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正式实施。批复规定,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做出的仲裁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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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正式实施。批复规定,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做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2、批复还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一是仲裁机构未依照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纠纷或者主持调解,径行根据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签订的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做出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的; 二是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未保障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提供证据、答辩等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的。仲裁庭没有审理合同履行的事实,没有听取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的意思表示,而是按纠纷发生前预设的调解、和解协议内容,径行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不仅剥夺了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权利,而且影响正确、公正裁决。 3、所作裁决或者调解书也不是当事人关于和解内容的真实合意,应当认定为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网络借贷纠纷的先予仲裁是不受理的。
1、网络仲裁作为网络诚信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对促进诚信建设有重要意义。 2、网络仲裁与传统仲裁一样,同是仲裁,具有仲裁的一般优势。 3、不受时间限制,随案随立。减少当事人各方时间安排的冲突,为当事人提供极大的便利-
合同纠纷根据情况可以找双方当事人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调解、仲裁机构调解、法院调解。 行政调解是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法院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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