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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无法获得应得的工资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2024-11-15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员工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的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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