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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前提是当事人是同村村民,需要农村村委会同意,农村宅基地受让人在该村没有其他宅基地,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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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所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加名字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不能买卖,自然也不能更名。《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或。实施村镇规划,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者应当服从。
更改宅基地证户名: 1、首先户口要是农业户口,且与父母一起,才可变更。 2、要有父母与子女双方宅基地变更户主的协议书,并有村委会签字(意见)和盖章。 3、让村主任按照原宅基地证图形画出新的宅基地证,并标示尺寸和地址。 4、由户主或村主任带户口簿、变更协议书、新老宅基地证(共2本),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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