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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法计算赔偿金额。赔偿的主要项目是: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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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鉴定为一至二级伤残,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7个月(一级伤残)或者25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一级伤残)或者85%(二级伤残)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9、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全身瘫痪属于一级工伤。可以获得的赔偿有: 1、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每月发放,一直发到退休为止,退休后享受退休金。 2、生活护理费:按东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5元)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另外的区分的是有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有,一般来讲,在东莞,缴费基数会比较低,现阶段主要是2408元,如果本人实际工资高于这数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
陈浩鹏律师团队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终止怀孕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脑震荡和腿骨骨折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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