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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转让后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则需要债权人在转让前同意,否则转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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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否代为履行 在财务之债中,债权人所关心的是所取得财物的性质,至于该财物由何人给付,一般并不影响债权的实现。所以,财务之债一般可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劳务之债因债权人所需要的是特定债务人的劳务或体现债务人劳务的工作成果,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务人不得让第三人代替履行债务。 2、能否直接强制执行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于财务之债,可以以强制执行的方法直接强制债务人履行。对于劳务之债,债权人不能以强制执行的方法强制债务人履行,而只能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害。
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的债权依法律的规定转让给第三人。但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第三人存在恶意的,债务人可以对债权的转让提出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债务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对其全部财产的债务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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