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学生实施体罚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
教师咽炎失声不算工伤。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还规定对经常的学生骂学生的教师要依照《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下(原文):《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所以老师经常打学生骂学生是违法的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1,如果该初中女生已满十四周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而发生性关系,该老师不构成强奸罪;如果该初中女生未满十四周岁,不论其是否出于自愿,该老师都构成强奸罪。 2,对方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该老师应该及时报案处理。当然出于为该老师前途考虑私了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对方家长可能会不依不饶,没玩没了。事情一旦被学校、教育局知道,该老师恐怕要赔了夫人又折兵。 3,没付另一半,并不违法,事实上本来就不应该支付。 4,该老师的行为即便不构成犯罪,但肯定严重违反了《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因此,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直至被解聘。 5,该老师放弃工作离开,不会受到制裁,当然构成犯罪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6人已浏览
1,977人已浏览
939人已浏览
5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