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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只有一方父母出资(假设A的父母出资,另一方配偶为B)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其中一...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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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假如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置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论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产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一切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婚前父母首付的房产如何确定权属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对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首付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对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但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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