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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姓不需要任何理由批准,每个公民都有姓名变更权,可自由行使。 2、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姓名变更的权利,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改姓只需当事...
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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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更名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充分写下需要更名的理由,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十七条需要更名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充分写下需要更名的理由,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18岁以下人员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岁以上的,我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允许更改的情形外,只要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均应予更改。”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更改:一、被收养的小孩;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改名的办理程序:持拟更改姓名的户口簿和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报表》(属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需要提供生父母双方协议的同意书),由派出所办理变更姓名手续。
户口改姓需要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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