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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停工留薪期、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无法计算的,且本人工资是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发生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保险基金要给劳动者支付的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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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补偿责任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保险制度也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因此,归根到底,劳动者发生工伤而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属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风险,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也属于该风险之列。除非与工伤伤害没有关联性或属于劳动者故意扩大的损失,否则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另一方面,劳动者也不能随意扩大治疗范围,如自行到药房买药、没有主治医院的转院建议擅自转院等。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如需帮助请直接与我联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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