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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你老婆或你们夫妻共同名义购买的房产是可以提取的。由你老婆向单位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结婚证、公积金账户,再由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具证明,...
可以先去查询,看有没有发。没有发再看拓展。 1、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机构直接查询,有问题还可当面咨询; 2、找到当地社保查询网站(各地网址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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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借款人办理提取登记时,其配偶未同时登记的,配偶应持以下申请资料再次申请办理提取登记: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持储蓄卡、身份证件;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可持储蓄卡、身份证件和夫妻关系证明;还贷提取登记申请资料原件。如您爱人没有公积金债务,可以办理一次性及按月还贷提取
住房公积金对帐单是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上面记录了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通过查看对帐单,职工可以对自己拥有的住房公积金额心中有数。现在的情况是,公积金对帐单只发放到单位的手里,职工个人很少能拿到。很多人对自己究竟有多少住房公积金余额心里并不清楚。知道你交了多少公积金吗?■单位定期取对帐单按国家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公积金存款结息日。截止到8月31日以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代理归集的银行要向汇交公积金的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公积金的汇交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登记专柜领取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北京市至今没有硬性规定,单位领取了对帐单后可以发放到个人手里,也可以不发放。据悉,青岛市今年首次规定,必须把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单发放到职工手里,方便职工了解情况。■职工可查询对帐单职工有权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充分了解关于月纳额、何时支取过、现在的余额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信息,既有利于职工安排公积金贷款买房事宜,又可以监督单位是否为自己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有意查询余额的职工主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查询。一是,通过每年仅仅领取一次的公积金结息对帐单;二是,有些单位在银行为职工个人专门开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可以凭借银行发放的“储蓄卡”,如建行的“龙卡”查询余额。每年发放一次的结息对帐单很难满足职工随时查询的需要。用“龙卡”的查询方法,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这种通过银行“储蓄卡”查询的方式还没有普及到每个单位。■余额查询卡方案将出台对于那些既没有领到公积金对帐单又没有在银行开立专门帐户的职工来说,查询仍十分不便。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表示,中心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一项发放“公积金余额查询卡”的方案正在筹划中。届时,每位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帐户的职工,都将领到一张“公积金余额查询卡”。这种IC卡式的余额查询卡可以通过帐户密码的输入,在指定的机器上随时查询帐户上的余额,也可以按照查询人的要求打印出来。这种系统的开发、运行虽然有一定难度,但有关人员透露,“公积金余额查询卡”有望在年内投入使用。此举将大大方便那些急于了解公积金余额的广大职工。
公司依法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自行要回,但如果当事人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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