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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
、你好,拆迁首先要发布拆迁公告,然后与被拆迁户进行谈判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如果双方谈不成的话,不能强行拆迁,否则,被拆迁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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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如今遇到什么问题,总之,任何一个案件,都是要全面考虑的,若从建房者的证明方面考虑应该是以上各位所讲的,即尝试从土地、城建部门查找你的建设手续档案记载,另可以从邻居方面寻找相关证据,如有可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取证,可做成调查笔录,或是录音、录相形式,也可是证人证言形式。若以上方式不太好办,可考虑从其他方面来迂回、策略地办理。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
(1)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4)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效力暂不表态,实际处理中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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