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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就你爷爷奶奶给你妈物品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认为是基于两种法律关系,一是赠与关系,此时自你爷爷奶奶将物品交你妈时,物品的所有权就转移为你妈...
如果你爷爷活着好办,并且你爷爷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你奶奶已经不在了,好办,让你爷爷直接赠与给你或者卖给你都可以。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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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爷爷的房子在去世的时候,有一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留给你外婆的,另外一半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来分配。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夫妻子女,爷爷的父母应该不在了,那么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是他当时的妻子和他自己所有的孩子。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把那12的房子平分。如果你爷爷只有你父亲一个孩子的话,那么现在那个房子的份额就是外婆占34,你父亲占14。如果未来你外婆仙逝以后,那么她的34就全部作为遗产,由他所有的子女平均分配,法律规定的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但是,你外婆的其他三个子女肯定有权利分配到你外婆名下份额的房产。
据你所述,这也遗产问题。 由于你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而且你爷爷临终所述也无证据(如能证实另当别论),那么你爷爷遗留下来的房产属于法定继承遗产。你爸、你伯、你姑妈三个人都有权继承,如果能证实你伯伯不尽赡养义务的话,你伯伯不能平分,而是少得。因此,在你们分清爷爷的遗产之前,爷爷的这份遗留房产是属于共有的。 建议你们先分清遗产,才好管理、使用,否则易产生纠纷。 至于遗产怎么分,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像你所说的,你大伯主张房产归他所有,你们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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