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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参股公...
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人数,公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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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一)明确上市公司应予以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二)未公开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职权;(四)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度;(六)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八)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限制;(九)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实物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十)对员工开展信息披露及保密责任培训的安排;(十一)涉及控股子的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十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未尽职人员的处罚措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注册所在地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控股子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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