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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

2021-10-26
不动产权证明书或登记证明书丢失或消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再发行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XX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书(复印件)(3)不动产登记簿查证明书(原件)(4)地籍图(原件2)(5)住宅平面图(原件2)。登记机关应在受理后7天内核查不动产登记表,申请人为不动产登记表上的不动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明书或登记证明书。重新发行的不动产权证明书和登记证明书必须注明重新发行这个词。从重新发行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明书和登记证明书无效。所有权人因消失、破损等原因申请再发行,交换房地产票,登记机关向申请人按生育票的费用每本25元征收。

相关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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