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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立案审查阶段。《解释》第188条规定,在立案审查时,有被告人...
如果被告已经签署了法院传票,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找不到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者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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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因此,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一个月的期限。但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最多可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每次15天,退回补充侦查2次,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2.具体算法如下:最长审查起诉期限(6个半月)=正常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第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公安机关第一次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第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公安机关第二次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第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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