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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收和利润三部分组成。(一)开发成本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征用土...
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由政府定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1)价格结算方式购买面积在批准面积内的,按批准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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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定,哈尔滨市将对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价格应与这个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收入相适应。由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哈尔滨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哈尔滨市房产住宅部门在项目招标前测算建设成本,确定招标底价,公开向社会招标,中标价格即为该项目的基准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价格。经济适用房价格一经确定,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2、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澳门称为经济房屋,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3、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01.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04.建设安装工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土地出让金,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4、在交易过程中所交税费: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5、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5]。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0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0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0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5号楼a座1301室找刘云成律师。
昆山经济适用室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根据当地的要求,申请条件如下:(1)户籍:户籍一般要求当地非农户籍在3年或5年以上(2)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所在地年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3)住宅:家庭人均私有住宅面积在12~16平方米以下(4)年龄:申请的是已婚家庭,单身者必须在30或35岁以上(5)面积:享受住宅改革政策的,住宅面积必须在15~48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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