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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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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与保证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不同概念,两者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不尽相同。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三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保证法律关系实质是由三个性质不同的合同来联结并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换言之,在保证法律关系中存在着三种合同关系:第一个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即主合同,它是保证关系产生的基础;第二个合同是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这是一种委托关系;第三个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即保证合同,这才是保证的本体。因欺诈订立的担保合同也就是说,只有债权人和保证人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抵押权是不成立的,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只要债权尚未消灭、抵押物尚未灭失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力终止情形尚未出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后始终存在,而不依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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