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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了解一下内容后,你就知道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了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包括:年龄,精神状况,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等;限制刑事责...
首先,你要知道的是,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包括:年龄,精神状况,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 ①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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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参照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上述归责原则体现的是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所谓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指在受害人具有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法规注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辆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实行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为了贯彻公平责任原则,合理分配责任负担,调整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关系。具体到机动车与行人,两者在行使通行权方面的地位事实上是不平等的。相对于机动车而言,行人明显处于“弱者”地位。由于机动车比行人危险大,其注意义务就应当重,这样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同等条件下承担的责任就更重。因此,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而行人具有完全过错,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依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不能免责,而只能主张减轻自己的责任。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2、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国,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 2、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这里的“完全”指的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能力是非部分的,不残缺的。比如,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就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就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首先,在一般意义上,年龄的大小反映了其体力和智力的成熟程度,也反映了其是否具有相当的社会知识、经验以及守法意识。所以,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判断行为人是否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般犯罪,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恶性犯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认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其次,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对刑事责任能力也有重要影响,比如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和辨认自己的行为的时候,即便其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也不可以认为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值得注意的是,确定精神病人有无责任能力的标准时,需要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才能最终判定该行为人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下醉酒驾车的人越来越多。处于醉酒状态的行为人,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受到极大的削弱,甚至完全没有。这个时候是否认为其是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呢法律上并不作模糊笼统的规定,而是区分了是病理性醉酒还是生理性醉酒。如果是前者,一般认为行为人是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如果是后者,则认为其应负担刑事责任。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对于生理性醉酒即一般性醉酒,法律持否定评价,嗜酒者应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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