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如何担责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介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介态,属于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在实行刑法所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如何承担责任1、14岁以下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什么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限制刑事责任人是指刑法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主体。刑法规定的有限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1。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含14岁以下未成年人,14岁以下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除上述八种罪外,这个年龄段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2、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识别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的人)。四、聋哑人。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1。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包括14岁以下未成年人,14岁以下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除上述8种罪外,这个年龄段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刑法》明确规定:14岁以下18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识别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阶段)可以从轻处罚。三、75岁以上者。这个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处罚,过失犯罪应该从轻处罚。四、生理缺陷者(聋哑人.盲人)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在刑法意义上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使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客观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适当减轻其刑事责任包括14岁以下的人;另一种是因精神疾病而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的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确认精神障碍者是不负责任的人有两个标准:一是他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第二,由于精神病理的作用,他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个标准就是心理学标准,也叫法律标准。只有结合前后两个标准,才能认定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的精神障碍者是不负责任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判决1。如果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说明实施违法行为完全无法区分。控制自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的;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说明当事人没有完全丧失控制和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可以,就是可以从减也可以不从减,完全由管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后果、自首等行使自由裁量权。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即使实施了客观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的,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适当减轻。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样量刑: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其刑事责任能力范围以内承担形事责任。比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可以看到,已经满14岁的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后也并不是完全的不承担责任。只是对于大部分罪行较轻的犯罪并不用承担责任。 【相关延伸】 问: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怎么判? 答:如果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说明当事人没有完全丧失控制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可以”就是可以从减也可以不从减,这个完全由管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后果、自首表现等等行使自由裁量权。 《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9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