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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房产份额的执行: 1、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2、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
第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第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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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第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执行包括以下原则: 1、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3、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第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第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执行包括以下原则: 1、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3、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可由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执行法院也会主动向相关部门查询,并通知被申请人限期履行债务,不配合可能会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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