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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是工伤赔偿基数是指什么,工伤赔偿基数即伤残等级赔偿基数,是指工伤赔偿计算的基数,是指社保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计算的基数。根据现...
莱州工伤赔偿基数这样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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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确定赔偿基数,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调整,则应按新数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3、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根据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
肇庆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期间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缴费期间计算。 工伤职工上班三天就发生事故,计件工资没有工作量,一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缴费低于肇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肇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工资。即: 1、因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低于肇庆市最低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按不低于肇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计算工伤赔偿的本人工资不得低于肇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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