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
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 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4、行政公章 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 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账号。 六、税务登记证(地税)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具体如下: 1、发起人确定公司名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如选择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 3、制定公司章程; 4、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证券公司承销、同银行签订代收款协议; 6、验资并召开设立大会。《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根据及其他的法律规定,设立的程序具体如下: 1、到工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只需要提供法人和的复印件即可。 2、提供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办理企业登记。如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簿,照片,私章,,企业场地租赁协议等。 3、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并公告企业成立。 4、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必须在工商营业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获取税务登记证。另外,新设立的公司还需要开设企业基本帐户、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购用印制簿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