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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十八度的,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
对此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定或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供执条例或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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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当时发生的实际情况,才能作出相应的判断。
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
33℃到35℃之间可以享受高温补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目前,浙江、重庆等省市已制定了相关高温津贴标准。如浙江省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高温费”的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当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仍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5℃的,当日应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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