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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回应的供应商不...
废标原因是需要告知投标人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都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书面提供废标理由。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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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后,招标人不得废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和电话号码。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标的情况是常常发生的,如何处理产生的废标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指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标,淘汰出局,更不可能作为中标候选人。开标时是否不确定废标,应该是评标过程时由专家评审来决定。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招标评标委员会不再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排除,有效投标少于三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所有投标都可以否决。需要废标的情况是: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取消采购任务。招标项目废标后,买方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原因。
招标后,招标人不得废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和电话号码。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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