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发放工资。这种情况单位明显构成拖欠工资。详细内容下面 您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
需要收集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多少的证据,可以申请仲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的问题表述过于简单,为了能够更有效的为您解答,可以联系我们为你详细解答。山东XX-逯见涛律师为您解答--电话(微信)131--0531--5771
首先,要确认您和该北京工地施工方的合同关系。 1、如果与您有合同关系的一方是经过注册的企业或者是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个体经济组织,并且您们之间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有实际的用工关系,那么你们之间就是劳动关系,对方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劳动合同工资纠纷是仲裁前置的,时效为一年,如果您与对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则从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关系还没有到期,继续存续,那么就不受时效的影响。 2.如过对方是没有经过注册,没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那么就不是适格的用人单位,又或者虽然是适格的用人单位,但是你们之间签订的是老五合同,那么你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务关系,也就是普通的合同关系,受民法典调整,对方拖欠合同报酬不支付的行为违约,您可以起诉,同样要注意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为两年。
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意见》(中劳薪字1959第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事假当天工资应当扣除,按照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21.75。这里的工资指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标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工龄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1,115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