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要求补偿8个月工资。 2、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上不允许 一、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的。如果自己交的话,费用是比企业缴纳要多的,因此还是建议不要签署不交社保的证明书。 二、按规定,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会承担一部分社保费用的,但是员工自己还需要承担一点。而有些员工因为不想承担那部分费用,就会跟公司说不要社保。可公司给员工买社保是法定义务的,因此,公司为了尽最大限度免除责任,就要求员工个人自愿签个不交社保保证书。
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从法律上讲就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715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