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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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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高院行政裁定书你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中国是实行的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您对法院行政裁定书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在判决或裁定书上都有上诉的具体时限,您只需根据上诉时限提起上诉就可以了。
可以上诉处理。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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