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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工伤赔偿协议是需...
工伤事故发生后,在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下,经过双方协调后确认和同意赔偿金额的,应该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并注明违反协议的责任承担,参照《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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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即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获得相应的赔偿。公司并不需要额外进行赔偿。如果员工不服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达成协议有律师见证后,如一方仍不放心,仍然可以进行协议公证,公证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不过,去做公证,倒不如去法院做一个司法公证,这样双方都不可以反悔。且在法院做更具有权威性。供参考。
要看实际情况。调解协议是调解双方在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就某事的处理结论,调解双方必须就调解协议内容进行执行,对调解双方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这里的派出所就是第三方的公证人。若单明文规定了这类事情的处理规定。若没有这类规定而你们的行为没有对单位造成影响的,你们两个协商看是否给;若造成影响的(如经济损失、人员恐慌、公司形象受损等)就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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