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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企业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2、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
根据相关金融政策规定,各地银保监局已经陆续出台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受困的金融措施。从上海、、等地银保监局出台的政策举措看,受困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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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2月2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及2020年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规定:(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1)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2)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三)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1、可以商量分期还或者是推迟还。 2、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疫情期间可以延期还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贷款人收入减少,无法及时还款的,金融机构应当灵活调整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用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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